出借款项投资虚拟货币 难追回

Connor 抹茶交易平台币 2024-05-16 20 0

本报讯(通讯员 江录梦 朱益虎)当前,区块链行业急速发展,比特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也十分盛行,甚至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敛财工具。由于此类网络虚拟货币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我国国内是禁止交易的。但如若出借款项给他人用于炒币,出借的款项是否还能追回?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此类案件。

2021年初,小谢与小董经朋友介绍相识。2023年1月30日,双方签订借条一份,约定借款人小董向出借人小谢借款29万元,分1年还款,用于生意周转。后双方因还款事宜产生纠纷,小谢将小董诉至法院,扣除已归还的2.4万元,要求小董归还借款26.6万元及利息。

一审庭审中,小董称当初小谢看到其炒作虚拟货币利润很高,才愿意贷款并借交由小董炒作虚拟货币的。小谢称确实知道小董在炒作虚拟货币,小董因炒作虚拟货币需要资金所以向他借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债权系小谢将资金交由小董炒作网络虚拟货币而形成,即便小谢持有小董出具的借条,但双方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应确认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基于本案小谢将资金交由小董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及其相关财产权益法律不予保护的否定评价,法院对此不予保护,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小谢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小谢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小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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